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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过期保险公司称隐瞒病史拒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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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过期 保险公司称“隐瞒病史”拒赔


摘要:[第01页]amp;nbsp;[第02页]amp;nbsp;[第03页]amp;nbsp;[第04页]amp;nbsp;[第05页]amp;nbsp;[第06页]amp;nbsp;[第07页]amp;nbsp;[第08页]amp;nbsp;amp;gt;amp;gt;下一页导读:首份保险中报预喜中国人寿上半年净利增逾五成*ST远洋变卖资产难改中期续亏中报减亏超7成捷成股份中报突现1000万元应收款业绩真实性存疑航运业首家中报出炉渤海轮渡上半年净利润过亿


案例2012年11月21日,韩某就其名下机动车向某保险(和讯放心保)公司投保车辆保险,双方签订了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期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13年11月27日,投保的险种包括车损险等。据此,韩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以该车辆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为由拒赔。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韩某交通事故发生时间是今年2月7日,但韩某的行驶证在1月份就已经到期了,该车辆行驶证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依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胡蝶飞李鸿光)小伙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一年后被诊断罹患肾癌,保险公司认为,小伙隐瞒病史,在买保险前就患有肾病不肯理赔。


根据《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代理人认为:王先生没有告知,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费率。保险公司代理人拿出《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说:王先生在上面写下:‘2012年2月体检时提示有错构瘤,但身体一切正常,没有不适应状,故投保时忘记告知情况’的理由,并确认签字,便是认同了解除合同。理赔步骤一、出险后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事故,处理方法也不一样,下面介绍几种情况:1.简单事故:直接由保险公司派查勘员现场照相、定损。


保险单显示,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的。今年2月7日,韩某驾驶机动车发生单车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交警认定其对事故应负全责,车损经确认为5万元。今年10月下旬,韩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保险理赔车辆修理费5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7日交通事故发生时,韩某持有的机动车行驶证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月,交通事故发生后,韩某即对涉案车辆进行检验,且检验通过有效期至2015年1月。


说法法院认为,韩某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行驶证已过有效期,该情形符合保险条款中免责部分所约定的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故保险公司据此拒赔,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法院判决对韩某之诉不予支持。于是,小伙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昨天下午,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先生,26岁,温州人。2012年8月,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总保额49万元,分20年缴费,每年缴万多元。2013年7月,王先生被确诊为左肾肾细胞癌。随后,王先生到保险公司理赔,其间,王先生签了一份《个人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10月中旬,王先生没有等到理赔,却等到了一纸解除保险通知书,保险公司拒赔。王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上,王先生在买保险前是否向业务员告知病史,成了争论焦点。原来,在2012年2月,王先生曾做过体检,结果是他的左肾有肾结石、错构瘤等病状。而在保险公司代理人出具的电子投保单上病史一栏中,王先生填写的均是无的选项。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王先生代理律师反驳:王先生的父亲在48岁时因肺癌去世,保单也是同一个业务员办的。


而他的代理律师也提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涉嫌骗取王先生签名,申请书并不合法真实。法官没有当庭宣判此案。为爱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已成为定期的家庭费用支出,其中在承保和理赔过程中的相关流程你知道吗?二、销售人员或出单人员向投保人介绍保险条款、保险、免除等内容,并按照《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要求明确告知车船税缴纳规定。由快速处理中心负责确定损失金额,无需再出具交警队事故认定书;当场按照天津市标准确定损失金额、查勘定损一次完成;快速理赔中心出具的价格均得到各保险公司承认和认可。保险公司办事员小范拉着陆师傅的手连声道谢。rdquo;老陆给银行打查询后得知,这笔钱是人寿保险公司汇过来的。rdquo;老陆当即赶到工商银行,询问工作人员,对方答复:银行只负责汇款转账,至于单据是否有错,需要询问保险公司。老陆很着急,立刻联系所长,说明了情况,所长建议他拨打人寿保险公司的服务。爱车承保步骤一、交强险和商业险均可在上年保单保险止期前3个月内进行投保。三、接收投保资料(被保险人身份证、行车证复印件、验车照片、车船税完税凭证等),并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四、将相关资料录入系统并审核通过,打印投保单及条款交予客户签字或盖章。


为了避免假中介、假业务员的欺诈行为,大家拿到保单后可致电保险公司的服务询问,当时便知真假。2.双方交通事故无人伤案件:由天津市快速理赔中心处理。一般意义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决,快速处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条件:在天津快处中心覆盖的范围内出险;双方车辆均在天津的保险公司承保、必须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撞的事故;不涉及人伤;事故损失较孝双方可以自行移动;双方明确;需双方携带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或标识即可到快处中心办理。3.交通事故中有人伤或快速中心无法处理的事故:需要报警处理。特别提醒大家在出险后未及时报警、报案与对方私下解决事故(俗称ldquo;私了rdquo;),如果ldquo;私了rdquo;,在后期很难得到保险理赔,给被保险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陆家健今年55岁。


ldquo;怎么有这么一大笔钱呢?2012年11月,老陆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做了搭桥手术,随后申请了医疗赔付,但是只有万多元。中国人寿7月30日晚间发布中期业绩提示性公告称,预计2013年中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2年同期增长50%以上。2012年上半年,中国人寿净利润为亿元,据此计算,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净利润有望超过亿元。中国人寿称,2013年中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增加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此前,中国人寿在3月已推出一款激进型产品。支撑中国人寿净利大幅增长的另一支柱则是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和投资收益大幅提高。由于一季报的不俗业绩,市场对中国人寿及保险行业整体回暖的预期也不断增强。受益于上半年减值压力较小,市场对上市险企的净利润增速预期均较高,对中报业绩也非常乐观。在上半年度整体市场低迷、银行理财产品受限、保险投资*策逐步放开的大环境下,为抢占市场份额、保持规模增长等,大型保险公司相继推出激进产品,加速了银保渠道竞争的白热化。获得的一份内部数据报告显示,2013年上半年度银保市场中,大型公司中仅中国人寿、生命人寿、太平人寿保持了规模保费正增长,其他公司增长情况持续低迷。


此类事故报警后,由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为您查勘并确定损失金额,有人伤的案件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人伤需提供伤者的医药费收据、病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伤者的工资证明及陪护证明等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最后,应注意如交强险和商业险在两个保险公司分别承保,需将交通事故材料原件先交予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索取其加盖理赔专用章的复印件后,再交予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整理蔡蒴1月28日,江苏溧水县供电公司石湫供电所员工陆家健在人寿保险公司办事员的陪同下,来到县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将多收到的12万余元医疗理赔款汇回保险公司账户。1月23日,老陆接到了人寿保险办事员的,双方约定在28日将多汇的钱重新汇回保险公司账户。1月28日下午,老陆和人寿保险办事员小范在工商银行见面,将多出的12万多元重新汇回了保险公司。[第01页]amp;nbsp;[第02页]amp;nbsp;[第03页]amp;nbsp;[第04页]amp;nbsp;[第05页]amp;nbsp;[第06页]amp;nbsp;[第07页]amp;nbsp;[第08页]amp;nbsp;amp;gt;amp;gt;下一页导读:首份保险中报预喜中国人寿上半年净利增逾五成*ST远洋变卖资产难改中期续亏中报减亏超7成捷成股份中报突现1000万元应收款业绩真实性存疑航运业首家中报出炉渤海轮渡上半年净利润过亿元化工行业近六成公司中报预警逢低布局中报预增小盘股应收款增31%应付款增40%151家公司quot;缺钱quot;67家公司半年报今日亮相关注9只净利润翻番股首份保险中报预喜中国人寿上半年净利增逾五成昨日,上市保险公司的首份业绩预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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